民国那段风起云涌的岁月,不光是英雄辈出,也是才女频现。有句老话说得好,“人怕出名猪怕壮”,这话放在当时的陆小曼身上,再贴切不过。那个时候,社会在变,思想也在变,女人开始从大家闺秀一步步走出闺房,追求自己的理想和爱情。可你说自由真就是幸福吗?这事儿没那么简单。
陆小曼的故事比小说还精彩,拎出来都够拍一部电视剧。她的青春像开挂了一样,年轻漂亮又有才,画画写字门门精通,外语说得比不少留学生还顺溜。有才又有颜,这样的女子一出现,不出事才怪。二十出头,家里就把她许给了王庚,一个顶级学霸型的军官,背景硬、学历高、还长得帅,典型的“别人家的老公”。听起来像极了一桩门当户对的婚事,可感情这事不是做算术,硬配在一起的,迟早要出问题。
她是个舞厅精灵,他是个书斋将军。王庚在部队研究战术地图时,陆小曼正在换晚礼服去跳舞。这日子怎么能长久?婚姻就像一场拉锯战,王庚那边咬牙苦撑,陆小曼这头早已心生他念。结果饭桌上遇到了徐志摩,文艺男青年的致命吸引力炸场,火花四溅,一个眼神就能写出一首诗。真就是一见钟情,后院失火,烧得那叫一个彻底。
展开剩余75%她怀着王庚的孩子选择了离婚,那个年代堕胎可不是件小事,她硬是顶着压力走进医院,手术台上躺了一回。这不是作,这是赌,一种不回头的狠劲儿。王庚心碎成渣,仍然大度放手,一走了之,战场死在异国他乡,兜里还揣着她的照片。这算不算痴情?也许算,也许就是看透了人间烟火,留下个执念罢了。
徐志摩是浪漫派的代表,他以为找到了灵魂伴侣,其实迎来了生活的泥潭。婚后一地鸡毛,她买香水花200大洋,他整月工资才300,连大衣都得拿去当。为了维持生活,他日夜兼课,连印书馆的校对都不放过,写稿写到天亮。人前是风度翩翩的才子,背后是债台高筑的苦命郎。最后那场飞机失事,他为赶讲座搭了顺风机,结果命丧济南山头。飞机残骸里翻出来的不是诗稿,而是一堆欠条,活得浪漫,死得凄凉。
徐志摩走了,陆小曼一下子换了画风。整日素衣打扮,屋里供着志摩的遗像,嘴里念着白居易的诗,说不嫁了,要守一辈子。这要搁别人家,估计会被夸成贞节烈女,可你真要信她从此一心只念徐志摩,那你就真傻了。她还是照样离不开人照顾,那个人叫翁瑞午,一个医生,被她的病和她的人都绑住了。
本来只是来治病的,结果治着治着,人也搭进去了。陆小曼身体不好,胃病、哮喘、心脏都不争气。翁医生本来好心推荐她吸点“药”缓解痛苦,结果她上了瘾,这一抽就是几十年,自己越陷越深。日子过得乌烟瘴气,整个人都变了样,牙掉光了,脸发青了,可翁瑞午就是没跑,一直陪着。还花钱请奶妈伺候她,因为她不喝牛奶只喝人奶,这听着都像段子,偏偏是真事。他为了她,家产变卖,老婆孩子都顾不上,自己活得像个工具人。
可她呢?依旧对他阴阳怪气,说翻脸就翻脸,他不吭声,转头就又低头赔笑。这不叫爱情,简直是入魔。胡适都看不过去了,开口说愿意包她一辈子生活费,只求她离开翁瑞午。她没答应,宁可这样拖着。你说她是不知感恩吧,她又确实靠着翁活了下来;你说她深情吧,翁临终前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了,她面无表情地拒绝学生探望,还喊了一句“不要去了”,像是他只是个病人,而不是陪她走过半生的男人。
1965年4月3日,她死了,悄无声息,连亲属签名都找不着,火化证上空空的。最后的愿望,是想跟徐志摩合葬,可徐家人直接把她拒在门外。骨灰盒搁了23年,还是没能进他家的祖坟。她到底爱谁?没人能说得准。若说爱志摩,怎会把他逼得负债累累、劳累奔波;若说心疼翁瑞午,又怎会眼睁睁看着他耗尽家产,自己却毫无愧色。
她像朵开得过分的花,香得叫人迷醉,也扎得人鲜血淋漓。那些男人,一个个扑了上去,像飞蛾投火,最后一个比一个下场惨。王庚孤坟在开罗,碑文连生辰都写不完整;徐志摩的墓被砸三次,重修的钱还是前妻孩子出的;翁瑞午饿死前还想着她,留了包进口饼干。结果她自己死在医院,连个送行的人都没有。热闹一生,孤独收场。
人这一辈子,谁没爱错过几回,可要是爱得太烈,也真可能连命都搭进去。陆小曼不是妖女,也不是圣女,她只是太活在自己的情绪里了。她要美、要自由、要被爱,也想被人供着不必付出太多。看她这一生,是爱过,也害过。只是她那些爱,太沉、太满、太随心所欲,最终把每一个靠近她的人都卷进泥潭。你说怪她狠吧,也许是那些男人自愿;你说她无情吧,可她又像是被命运牵着走。
不是什么人都能成为传奇。成了的,大多心里有火、身边有风,但最后多半也会烧得自己体无完肤。陆小曼就是这样的人。她太耀眼了,谁都想靠近,可一靠近,就容易被烫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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